最新消息:

*ST科林: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退市知识 悠然南山 129浏览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科林 公告编号:2023-010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未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季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预计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8号),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函件的回复工作,将导致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如果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低于1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改正,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公司正在对《决定书》所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按照《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据,将导致扣除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发生相关终止上市情形次一交易日停牌。

3、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6号),要求公司在2023年2月1日前认真核实2021年度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情况,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编制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情况予以更正。按照《关注函》认定的事实情况,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扣除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04月2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因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ST科林: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7号),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仍存在2021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而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6号),要求公司在2023年2月1日前认真核实2021年度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情况,积极按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编制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情况予以更正。按照《关注函》认定的事实情况,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扣除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可能触及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2005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102022316号)。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如果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低于1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改正,并于2023年2月1日前完成整改。公司正在对《决定书》所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按照《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据,将导致扣除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导致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发生相关终止上市情形次一交易日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以上数据、信息均来源市场公开消息,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请注明:江苏天鼎资讯网 » *ST科林: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请准确填写您的手机号,以便能及时接收个股分析诊断报告

×
  • 1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