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XXX卖出(XXX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XXX卖出(XXX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XXX买入(XXX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XXX买入(XXX卖出)申报价格的,为XXX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集合竞价阶段及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无价格限制。
天鼎证券投顾人员:舒晓飞
投顾编号:A1150613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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