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新海”)近日发布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强制退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遭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据公告披露,*ST新海及其实控人张亦斌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随后,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实控人张亦斌先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对其下达了《立案告知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新海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经测算,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056.26元。同时,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ST新海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ST新海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此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在被实施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ST新海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新海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也积极采取措施,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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