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在已推出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的基础上,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再推出和优化一批措施,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这些措施包含五个方面,共28条,旨在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
在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方面,税务部门将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机制等。此外,为引导企业更快更好加大研发投入,税务部门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
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方面,税务部门提出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同时,深化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事项前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在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方面,税务部门提出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等措施,持续推进国际税收合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在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方面,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同时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此外,税务部门还将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纳税人的需求和建议,及时回应并解决纳税人关心的问题。
这些便民措施的推出,旨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并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继续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不断推出更多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税收环境,为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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