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书(摄影作品)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4-03-20 09:37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摄影作品属本法保护范围。其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为此,特签定该合同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____________
一。作品《 》同意由使用方在 范围内使用 次,
其转让费为人民____万 仟 佰 ____元。
二。作品《 》同意由使用方买断使用权(保留作品署名权),
其买断费为人民____万 仟 佰 ____元。
约违责任:________
1.使用方超次数使用该作品每次应加倍支付著作权所有者报酬。
2.著作权所有者卖断作品使用权后,不得再次出售该作品的使用权,违者必须支付对方加倍的违约金。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具同等效力。
作品样照或底片:_____ 拍摄日期 年______月______日
著作权所有者(签章):__
使用者(签章):_____
编号: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